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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决策部署,引导调节性电源平稳有序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引导调节性电源合理建设、支持其更好发挥调节作用,‘十四五’期间国家陆续建立煤电、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部分省份探索建立了气电、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发放“保底工资”的制度性安排,推动相关电源顶峰时发电保供、平时为新能源让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有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

该负责人分析,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现行容量电价机制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地区煤电发电小时数快速下降,现行容量电价水平保障力度出现不足苗头;现行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对企业成本约束不足,不利于抽水蓄能项目科学合理布局、降本增效、有序发展;各地气电、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原则不统一,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需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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