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升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安庆市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积极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精准选定试点,规范实施路径。试点工作优先选择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稳定、参与积极性高的乡镇率先开展。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实行差异化补助策略,鼓励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和办法,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可持续推进。
试点成效初显,覆盖范围稳步扩大。2025年度,试点工作已在8个县(市、区)的169个村(社区)落地。统计显示,试点村(社区)共为8897名参保居民落实了集体经济组织缴费补助,累计补助金额达98.01万元,直接减轻了相关参保群众的缴费负担,增加了其个人账户积累。
社会效应延伸,带动个人投入增长。集体补助试点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了参保群众自我保障的意识。同期,全市共有1851人自愿为家庭成员进行资助,个人资助总金额高达1110.6万元;全市超13万人通过补缴历史年度保费提高了个人缴费水平,保费总金额突破33亿元。形成了集体补助与个人投入共同发力、协同增效的良好局面。
实现能力反哺,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此项试点将集体经济发展成果通过制度化途径反哺于村民的养老保障,是健全乡村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有益实践。集体补助与个人资助相结合,多源汇聚资金,切实提高了参保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预期,增强了“老有所养”的保障能力,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积累了宝贵经验。(撰稿人:叶军 审稿人:占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