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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建立市区土地出让金协同征管机制

近日,我市税务、财政、资规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市区土地出让金协同征管进行讨论研究,并建立了相关制度措施。

一是建立市区土地出让金协同征管机制。财政、资规、税务三部门进一步加强会商会办,及时研讨解决出让金协同征管相关问题。加强合同信息、费源传递和审核、申报征缴、入库信息等业务沟通处理。

二是规范费源信息传递和出让合同相关信息。税务部门主动加强与财政、资规部门沟通对接;资规部门对分期项目最迟于每期限缴期满5个工作日前录入费源信息;财政部门按缴款分期顺序及时审核,共同避免保证金和出让金逾期入库,防范大额退费引发监督检查风险。

三是协同加强出让金欠费追缴。税务部门加强欠费催缴,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未缴纳的,下达欠费催缴通知书,超期60天拒不缴纳的书面告知资规和财政部门;资规部门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财政部门督促国企和城投平台性质企业按合同约定期限缴款。

四是落实费源核验函询复函要求。税务部门针对费源核验中有疑问的事项,及时向同级资规或财政部门函询,同级资规或财政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复询确认,未收到复函前,税务部门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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