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9日,法国总统马克龙签署了一项被媒体称为“历史性”的法律:简化法国在殖民及战争期间非法获得的外国文物归还程序。这部法案打破了法国《遗产法典》中“公共藏品不可转让”的百年原则,将原本需要逐案立法的漫长审批,转变为可由行政法令直接批准的快速通道。
对于中国而言,这无疑是一道久违的亮光。1860年圆明园的大火、1900年八国联军的铁蹄、20世纪初敦煌藏经洞中的骗购——法国各大博物馆内收藏的中国流失文物数以百万计。然而,法律通道的打开,并不等于国宝即刻踏上归途。从“可追索”到“必追回”,中间横亘着三道法律关卡与一道史料鸿沟。
一、时间窗口精准覆盖,但并非“自动归还”
新法适用的时间范围为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这几乎精确覆盖了近代中国文物遭受劫掠的最惨痛时期:1860年英法联军劫掠圆明园、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法军抢夺的宫廷珍宝、以及民国时期盗掘走私出境的文物,均被纳入可追索范围。
以圆明园为例,据不完全统计,流失海外的圆明园文物超过150万件,其中法国枫丹白露宫中国馆收藏的数量或为最多。此外,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藏有约2万件中国文物,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有伯希和从敦煌骗走的约6000余件精品文献。这些藏品在法律上都有了被追索的可能。
但法国官方多次强调,新法“拒绝任何笼统逻辑、任何自动性”。文物不会自己走上回程的船。只有经过严格科学标准和法律标准、被认定为“非法所获”的文物,才可能启动返还程序。
二、三道程序关卡:申请、审核、审批
根据法案,一件文物要从法国博物馆回到中国,至少需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道关:由文物流失国——即中国政府——正式向法国提出追索申请。这需要一国政府的外交与法律准备。
第二道关:中法双方协商成立联合科学委员会,对文物的来源、流失经过、获取方式进行专业审核。这一关考验的是文物溯源的证据能力。
第三道关:法国文化部将申请提交给新成立的国家返还委员会,由其审批是否出具行政法令。审批结果将上报议会。
此外,法国政府每年须向议会提交报告,公开收到的外国追索请求及其处理进展。这为追索过程增加了一定的透明度。
三、三大法律模糊地带:军事物品、敦煌文物与考古发掘
新法虽然开辟了通道,却也留下了数个可能被用来拒绝归还的法律缺口。
其一,军事物品的排除条款。 法案明确排除了“具有军事功能的缴获物”。劫掠自圆明园的宫廷器物、礼器、艺术品原则上不在排除之列,但“军事功能”的定义并未给出明确标准。一件清代乾隆皇帝的御用甲胄,究竟是军事品还是艺术品?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成为法方拒还的灰色地带。
其二,敦煌文物的定性争议。 1908年,法国汉学家伯希和以500两银子从王道士手中“购得”约7000件敦煌写本与艺术品。从法律角度看,卖方(王道士)并无处分权,交易对手以极低对价获取价值难以估量的文物,行为本身具有欺诈性与显失公平。但“购买”这一形式,使法方有可能主张其为合法取得。敦煌文物的归属,将成为中法双方需要特别协商的难题。
其三,考古发掘物的排除。 法案规定,通过合法发掘或“协议分藏”获得的考古物品不适用新程序。这意味着,部分通过旧有条约或合作协议分藏于法国的考古出土文物,仍然无法通过这一通道归还。
四、仅约束公共机构,私人藏品不在内
新法只对法国的国有和公共机构具有约束力。私人收藏的流失文物不受影响。法国无法强制私人藏家归还文物。
大量中国流失文物仍散落在欧美私人藏家手中。这一局限性意味着,即使新法得到全面落实,仍有相当数量的文物需要依靠其他渠道——如捐赠、回购、外交协商或国际诉讼——来追索。
五、史料缺失:溯源举证的核心障碍
即使所有的法律障碍都能跨越,还有一个更为根本的难题:证据。
中国流失文物绝大部分为古代器物,当年既无护照式档案,也无照片或登记记录。一件青铜器、一幅古画,要从法国博物馆的库房中证明其“原属圆明园”且“为1860年劫掠所得”,需要大量比对研究。流失渠道又极为复杂:既有军队公开劫掠,也有士兵私下偷盗,还有古董商趁乱低价收购,甚至伪作冒充。每一件文物都需要单独研究、单独举证。
这绝非一两年可以完成的工作。
六、合作基础: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可协商的路径
尽管障碍重重,中法之间并非没有合作先例。
2013年,法国皮诺家族将圆明园十二生肖中的鼠首和兔首无偿归还中国。2015年,甘肃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大墓流失的56件金饰片,经过中法联合专家组的实地检测确认源出后,由法国收藏家以“解除捐赠协议”的方式分批归还。这些案例显示,通过政府间对话与科学协作,流失文物是可以回家的。
枫丹白露宫中国馆内陈设的乾隆鎏金佛塔、景泰蓝、玉器、宫廷织绣,以及法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敦煌写本中的精品,理论上都属于可追索范畴。能否成功,取决于三项条件:中国政府的正式申请、溯源研究的推进深度、以及法方协作的政治意愿。
七、结语:通道已开,归途尚远
法国这部新法,无疑是一份外交层面的善意信号。它第一次以系统性立法的方式,承认了公共博物馆中部分藏品的“原罪”,并为纠错提供了行政通道。
但对于中国流失文物而言,这条通道仍然狭窄、曲折且充满不确定性。法律模糊地带需要逐案厘清,史料缺失需要长期研究,私人藏品仍然游离在外,而法国自身的文化大国利益——作为全球文物交易中心之一的地位——也必然影响其归还意愿。
从圆明园被劫掠至今,已经过去166年。新法的颁布,不是终点,而是漫长追索路上的一个新起点。国宝回家的故事,还需要更多耐心、更多证据与更多外交智慧来续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