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

首页>地方频道>南通>要闻

遇事儿别慌!免费律师帮你“撑腰”

近日,司法部发布2025年法律援助案件评估结果,海门区法律援助中心被抽取的六个案件获评为“优秀”。我们以三类案例为引,从中梳理出几条清晰的“法治路径”,为群众提供指引。

案例一:工伤维权篇

【案例回顾】

45岁的孙某是少数民族,来海务工,在操作机器时不幸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工厂老板以工作时间较短为理由不认可工伤事实,双方对赔偿金额有较大分歧。担任孙某租住村居法律顾问的曹律师在一次公益咨询时,了解到孙某的家庭和经济情况,引导孙某申请了法律援助。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律师证据收集全面,法律适用准确,仲裁申请时尊重受援人意愿,注意调解策略,对孙某的权利在最大范围内积极主张,不轻易放弃,为孙某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最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孙某与公司达成协议。

“谢谢你们,拿到钱,我接下来的生活也好过一点。”孙某感慨道,“真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公司赔我的钱,来这里找法律援助真的找对了……”收到公司的赔偿款后,孙某送上锦旗表示感谢。法律援助站点的便捷高效温暖了她的心,锦旗是对承办人的认可,展现了法律援助工作者对弱势群体的深切关怀与专业精神。

【普法时刻】

问:是不是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才算工伤?

答:不完全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我在工地受伤,但没签合同,老板也不承认我是他员工,还能申请工伤吗?

答:可以。 没有劳动合同,需要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您需要收集以下证据: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工牌、工作服、同事的证人证言、与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招聘时的登记表、报名表等。

法律援助提示: 即使没有合同,也不要慌张。只要能够证明您在为老板干活时受伤,法援律师会帮助您整理证据、确认劳动关系。

案例二:农民工讨薪篇

【案例回顾】

王某等5名农民工受黄某雇佣从事瓦工工作,因建设单位层层拖欠工程款,王某等5人的劳务报酬迟迟得不到支付。王某等5人向海门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海门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承办该案件。

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当天与王某等5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解释法律程序,核对出勤天数、工作情况等。在与工人交谈中发现,黄某可能已经提前转移资产,存在无力支付劳务报酬的情况。为了避免造成“无法履行文书”的情况,律师着力收集违法分包证据,依据相关规定证明案涉工程存在违法分包情况;进而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作为本次案件的法律请求权基础,要求黄某承担支付责任的同时,A公司、B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法院判决,黄某支付五人劳动报酬共计三万六千元,A公司、B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某等5人已拿到所有拖欠工资。

【普法时刻】

问:在面临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时,农民工维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答:用人单位应承担证据保存义务和举证责任,以此减轻农民工取证负担。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同时,农民工朋友们也要注意保留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的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清单、银行工资卡流水等,以便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问:如果用人单位倒闭了,还需要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吗?

答:需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未依据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条文明确了即便用人单位破产解散了,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仍然应当偿还。

案例三:交通事故篇

【案例回顾】

曹某在骑车回家的途中与逆向行驶的钱某发生碰撞,造成腰部骨折,遂向海门区法援中心求助。承办人与受援人进行面谈,详细了解事故经过,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并制作谈话笔录。面谈中,曹某反映对方驾驶的电动二轮车未购买保险,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未对自己实施救助。曹某经济状况较为困难,并担忧对方缺乏履行能力。承办律师据此建议曹某先行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申请财产保全。

后保全措施执行完毕,成功冻结被申请人钱某银行存款2万元。同年海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普法时刻】

问: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答: 根据受伤程度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载物品损失、施救费)。

问:我碰到哪些问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答: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是

困难群众的坚实后盾

以上三个案例只是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的缩影。无论是工伤认定的漫长拉锯、年末讨薪的急难愁盼,还是交通事故后的无助彷徨,法律援助始终是困难群众身后坚实的法治后盾。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正面临类似困境,不知如何诉讼、无力承担律师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我们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1.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打通区中心与各镇街、各行业部门和政法单位信息流转通道和对接处置机制,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处置、全链条解决”。

2.拨打“12348”热线、使用微信小程序“苏解纷”“法润江海e服务”等平台,我们提供在线咨询与申请指导,让群众“键对键”获取服务。

3.前往依托各区镇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或联系各村居法律顾问一对一咨询解答。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可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证明;行动不便可申请上门服务;情况紧急可走“绿色通道”。

海门区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尽心 服务暖心 办事省心 普法精心 管理用心”五心服务品牌和“1+N”多元解纷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从“最后一公里”延伸至“指尖零距离”,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02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