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筱筱 通讯员沈 沪)1月6日凌晨,仙居县公安局下各派出所根据线索,在仙居县006乡道下叶溪村路段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据了解,违法行为人王某去年曾取得烟花爆竹合法销售资质,当年未售完的余货被其存放于大战乡一处空房内。因今年未获销售许可,王某遂打算将剩余烟花爆竹私下运出处置。1月5日晚,王某将厢式货车开至存放地点装货,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驾车驶离,企图趁夜色运输,不料刚上路不久即被民警截获。
经现场清点,王某的货车共装载烟花爆竹22件,总重118.74公斤。因其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车辆不符合危爆物品运输标准,且运输时段、路线均属擅自行为,存在显著公共安全隐患。
到案后,王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任何单位或个人运输烟花爆竹,均须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业车辆,按照核准路线、时间行驶。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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