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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季休渔期将至,市民“抢鲜”囤货

温岭松门乌岩村码头,渔民清洗渔具,准备伏季休渔。 台传媒通讯员江文辉摄

台传媒记者罗家辉

每年的5月至9月,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浙江沿海地区都会实行禁渔政策,海洋捕捞作业(除钓具外)将休停。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水潺、虾蛄等8种水产品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将禁止销售。

随着浙江省一年一度的禁渔期临近,许多市民开始抢购各类鱼品,希望在禁渔期间也能享受到新鲜的海味。为了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商家也开始囤积大量的鱼货,以备不时之需。

“囤货”正当时

4月29日,在椒江区中心农贸市场内,记者看到不少市民正在选购鱼货。“家里老人小孩都喜欢吃鱼,禁渔期间鱼的价格很可能会上涨,所以我就多买一些冻存起来。”李女士一边挑选带鱼一边分享她的购买策略,根据往年经验,禁渔期前带鱼的价格是二三十元每斤,禁渔期带鱼价格会翻一倍,将上涨至每斤60元左右,现在“囤货”还来得及。

尽管禁渔期将于5月1日开始,但在5月8日前仍有机会品尝到新鲜的海产品。因为5月1日前捕获的水产品需要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能在市场上完全销售。

市场的这一变化同样影响了海鲜摊主们的销售策略。“禁渔期前的这段时间,购买海鲜的顾客有所增多,膏蟹、虾蛄都卖得不错。”从事多年水产经营的摊主刘先生表示,禁渔期间,除了人工养殖的大陈黄鱼外,市民还可以选择海钓上来的带鱼、斧头鱼、岩头老虎鱼等,虾类和贝壳类产品则基本不受禁渔影响。

不仅普通家庭在“囤货”,不少餐馆老板也开始增加库存,以确保禁渔期间能够持续供应新鲜鱼类。一些餐馆甚至提前与养殖户签订了供货合同,保证在这几个月内有稳定的鱼货供应。

严打非法捕捞

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5月1日12时起,台州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除钓具渔船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必须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停靠休渔,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从事违禁作业。

记者从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了解到,去年伏休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846人次,执法船艇1140艘次,共检查渔船8513艘(次),检查渔港码头、市场、饭店、船厂等各类场点5000个(次),清缴违禁网具28792顶(张),查获违禁渔获物近9.7万公斤,查办违规违法案件571起,查获涉渔“三无”船舶394艘,司法移送46起、88人。

今年,全市各地将进一步完善以渔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经信、商务等部门协作配合的“海上打、码头管、陆上查”全链条管控机制,紧盯关键区域、重点对象、重要节点,严格落实船籍港休渔、专项(特许)捕捞两项制度,切实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为台州渔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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