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组织”凝聚乡村治理合力。坚持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注重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党建融合机制,成立推动乡村治理的党员志愿服务队和无职党员调解团,划定党员责任区和设立党员先锋岗,加速党建和公共服务融合,让党组织在乡村治理全过程中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
“党建+自治”激发乡村治理活力。基层党支部坚持把强村富民作为深化乡村治理的核心任务,让群众参与治理,共享治理成果。每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发展规划,将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挂钩。如八大集村探索实施“公司+村委会+家庭农场”新经营模式,通过打造千亩莲藕、绿色苗木、高端采摘、田园康养、休闲旅游等多元化产业,带动当地观光、体验、餐饮、民宿、养老等事业蓬勃迅猛发展,实现了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充分发挥“党建+乡贤”作用,通过大力倡导民俗新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实施“三务”公开、推行民主决策等措施,让全体村民踊跃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和责任感。
“党建+法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调处矛盾纠纷,总结形成了以排查、化解、服务、屏障为要素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机制,打造了“有事好商量”“群众说事会”等乡村法治调解品牌。强化法治氛围营造,定期开展普法教育,落实网格普法责任,引导村民做法律上的“明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