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2月6日,我市出台《淮安市2026年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利民促消费若干措施》,从惠企、稳岗、利民、促消费四个维度,生产端、消费端协同发力,以保障企业满工满产等9条具体举措,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全市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稳定、群众生活安定、消费市场提振,更高质效促发展、惠民生。
保障企业满工满产。加强各类生产要素协调,保障春节期间企业水电气热、交通物流、资金等各类要素稳定供应,支持企业开足马力、安心生产。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一季度稳产满产的制造业企业,市县两级将给予专项政策激励,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稳产增产。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市县联动开展“策马赴新岗 乐业在淮安”为主题的市内现场招聘、网络招聘、职业指导和人才夜市等新春用工服务活动不少于300场。开展赴省外招聘活动不少于4场,并按3000元/场/家的标准给予招聘企业经费支持。鼓励企业稳岗留工,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补贴。安排专项经费为外地来淮就业人员发放交通补贴。推出个体工商户“法商融惠服务”活动,对接帮助个体工商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的,给予4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作为实际用工单位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依法申报纳税的,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人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宣传推广“苏科贷”“淮科贷”等金融产品,扩大放贷规模,帮助科创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实施“青春小店”繁星计划,提供新媒体运营培训、“低成本”场地租赁、“青创贷”等专属服务,帮助青年创客排忧解难。
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开展项目服务部门窗口延时服务,实现项目审批春节“不打烊”。实施春节假期“一项目一专员一方案”机制,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流程帮代办服务,做到项目审批零等待、项目服务无假期,确保春节期间正常办理各类许可备案、审批手续。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保障春节期间线上、线下相关不动产登记服务均可依申请办理,助力企业抵押融资。深化企业需求在线直达机制,将12345热线应急联动处置闭环工作机制延伸至项目服务全流程。
开展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落实2026年汽车、家电3C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促进大宗商品消费。市县联动开展“幸福满淮·暖冬惠购”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50场以上,举办促消费政策进企业系列活动。开展“新春购物嘉年华”“淮味千年·美食市集”等年货大集活动,联合电商平台举办“网上年货节”活动,设置淮安好物等特色专区,助力市民一站式、一键式购齐年货。统筹全市各大商业综合体、住宿餐饮企业开展“商圈嗨购·过年九天乐”促消费活动,推出有奖发票、数字人民币红包、年夜饭优惠、购物满减等活动。优化“景+餐”“景+酒”等“淮味嗨吃”定制化组合套餐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全链条优惠体验。春节期间鼓励支持各地给予在淮外地务工人员及家属适当住宿补贴。
积极推动住房消费。鼓励企业在售楼部开展送装修包、送车位、送家电等优惠活动。支持各地在人员集中的商业中心设立房产展示专区,将房产展示融入传统年货节。依托已建成的房屋展示交易中心,搭建多元消费场景,组织优质楼盘集中展示展销。鼓励企业推出更多优惠政策和特价房,做好集中宣传推广工作。提供低首付、低利率、低月供的金融产品,全力支持住房消费。春节期间提供房屋交易线下预约服务,及时办理房屋网签备案业务。
开展文旅惠民活动。举办“马尚来淮 十分精彩”文旅消费推广、“非遗过潮年”等新春文旅消费惠民系列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联合文旅商家推出特惠产品,开展景区套票特惠活动,推出春节期间淮安二日游、三日游等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对在淮外地务工人员及家属免门票。组织外地在淮工会会员普惠观影50场次。开展各类送戏送温暖活动,造浓节日氛围。
优化消费市场环境。春节期间,在不影响交通安全,不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不侵占他人利益前提下,城区部分主次干道两侧商超、服装、水果等店铺,可以适当在“1米线”范围内,出店有序规范摆放部分商品。因地制宜增设部分临时疏导点,实行统一管理、定时保洁,引导商户文明经营。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线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积极开展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开展“安心选年货 市监来守护”专项行动,营造安全、规范的消费环境。
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春节期间,免收城市公交、有轨电车乘车费用(包括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淮安区和淮阴区部分城镇),客流高峰时段增开高铁班次。市、区两级国有自营停车场优惠停车(重点医疗机构及周边除外)。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市体育中心、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互联网公安政务全程在线服务,市公安窗口指定时间对外开放,身份证换发、出国(境)证件、机动车登记、驾驶证核发、审验等业务正常办理,提供企业预约上门办理服务,开设春节驾驶人员考试专场。市区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对外提供检车服务。做好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春节期间指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未明确具体时间节点的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如国家、省出台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