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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出台规定:干部有8种行为不予提拔

  统计数据“掺水”、传播小道消息、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有类似行为一律不得提拔,同时还要严处。3月18日,安庆市委出台《关于在干部工作中落实“三严三实”的若干规定》,对全市干部违背“三严三实”精神、有8种不当行为的,一律不予提拔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要求,3月18日,安庆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出台了上述《规定》。

  《规定》明确干部不予提拔的8种行为是:政治纪律意识淡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不分,并传播小道消息、散布不当言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的;不信马列信鬼神,看相算命、求神拜佛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应干不干,造成严重后果的;遇到矛盾和问题绕道走,不敢担当、推诿扯皮,落实任务打折扣,情节严重的;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急功近利、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中上报统计数据浮夸“掺水”,个人重大事项虚报瞒报,“三龄两历”弄虚作假的;家庭矛盾突出,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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