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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一辅警试用期内交通肇事逃逸 与被撞者有情感纠葛

   5月24日上午,1991年出生的女子查某,骑自行车上班至安庆市经十四路和迎宾东路交叉口时,被江某驾驶的轿车所撞。记者5月25日获悉,事发前,两方有情感纠葛,24日晚江某因交通肇事逃逸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肇事逃逸当晚被抓

  5月 24日,怀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安庆交警支队四大队安庆市区“5·24”交通肇事逃逸案情通报后,立即组织专人查实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为江某,男,24岁,怀宁县高河镇金塘居委会居民,2017年 3月通过劳务输出成为高河中队一名辅警(试用期内)。

  事发后,怀宁县公安局指定交管大队成立专门班子到安庆市全力支持配合办案部门案件查处和协调抢救伤者,指派专人敦促肇事者向安庆交警四大队投案自首。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5月 25日从安庆市公安局永安派出所获悉,24日晚江某因交通肇事逃逸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与伤者有情感纠葛

  查某,1991 年出生于怀宁。2014 年,查某大学毕业后,在安庆某康复中心工作。两个月前,经人介绍与江某相识,后因性格不合,查某拒绝继续交往。

  据查某的父亲介绍,最近江某一直死缠不放,曾多次恐吓、跟踪及骚扰女儿。查某的父亲说,通过调取监控,发现 5 月 24 日上午,江某将车停在查某单位十字路口人行道上,一直在车上等待查某的到来,当查某骑车到单位十字路口,江某启动轿车,撞倒查某。

  25 日下午,记者在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访时了解到,查某脸部、身上多处擦伤,嘴里牙齿掉了约六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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