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成)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以优化服务、政策支持、加强监管三大领域为主要抓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用心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汇编政府采购政策文件,为采购主体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操作指引。开展“政策送上门”活动,采取网页宣传、集中授课、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让政策信息精准直达市场主体。今年以来,组织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12次,预算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上门辅导30余次。
二是靶向发力,加大惠企政策供给。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需求,开设“政采贷”业务专栏,助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拓展融资增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今年以来,“政采贷”业务完成6笔共1052.58万元。
三是监管护航,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落实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机制,力争将可调解的问题化解在前端。今年以来,市本级收到政府采购投诉34件,事前成功调解19件,调解成功率达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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