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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底城区累计排查“僵尸车”8072辆 还位于民 “解锁”城市空间

  轮胎干瘪、布满灰尘、长期停放、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僵尸车”不仅占用公共资源,还影响市容市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缓解停车位紧张问题,从4月份开始,安庆城区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连日来,路面“僵尸车”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了解。

  走访:两个小时发现了10余辆

  5月4日,记者在耕经堂路看到,一辆四轮小型货车停放在路边公共泊车位上,整个车身锈迹斑斑,轮胎干瘪,车头保险杠和车牌都已脱落在地,个别零件已不见踪影。附近居民陈女士告诉记者,该车辆已停放近一年的时间,一直占用公共车位,从未驶离过。

  在古塘寺街,百米之内有三辆“僵尸车”停放在公共泊车位上,其中一辆三轮车的大灯缺失,车身布满灰尘,前轮干瘪。车头旁张贴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房屋漏水”四个字,牌子最下面一行留有王师傅电话,记者拨通电话后,王师傅表示,这不是他的车,只是上面张贴了房屋漏水维修广告,至于停放多长时间他并不清楚。

  在经十四路人行道公共泊车位上,有多辆“僵尸车”停放,大部分是低速四轮车和三轮货车,部分货车前轮不翼而飞,只剩下光秃秃的轮毂,车身货架上堆满了纸箱、废弃轮胎等杂物。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僵尸车”是沿街修理店店主停放的,有的甚至停放了两年以上。

  ……

  仅仅两个小时,记者就看到有10余辆“僵尸车”停放在公共泊车位上。

  在湖心北路慢车道公共泊车位上,一辆白色低速四轮车车头有明显撞击痕迹,车身多部位生锈变形,疑似“僵尸车”。记者随后拨打了相关部门电话,安庆经开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仔细检查车辆,经过多番查找并未找到车主号码。随后,市交警四大队铁骑中队通过现场拍照,上传信息到后台查询到车主电话,经联系车主得知,“五一”之前发生过一次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所以车辆停放在路边车位上。该车主回复称,一个星期之内自行驶离。

  小区:已摸排登记,非机动车集中停放

  除了主干道路公共泊车位上有“僵尸车”外,一些小区公共车位上同样也有“僵尸车”停放。5月8日,记者在菱建小区东方虹城农贸市场看到,一辆黑色机动车车身布满灰尘,轮胎干瘪,非常显眼。沿街商铺老板告诉记者,该车辆已经停放了近半年,小区车位紧张,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联系车主挪走。

  在回祥小区52栋楼下,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停放在公共车位上,四个轮胎已干瘪,挡风玻璃上还张贴着“报废车回收”小广告。随后,记者联系了菱北社区城建负责人李涵,他告诉记者,4月份已对所管辖的小区“僵尸车”进行了摸排登记,共摸排了18辆机动车和83辆非机动车。

  “若机动车长期停放在路边影响交通,社区会联系辖区交管部门,将车辆拖移到专门的地方停放,再与车主联系。针对非机动车,社区已设置两个临时堆放点,将非机动车进行集中停放。”李涵说。

  “清理‘僵尸车’之前,我们首先在小区里张贴通知,告知车主先自行驶离‘僵尸车’。其次,小区每栋网格长摸底排查上报机动车数量到辖区办事处统一处理,非机动车车主联系不上的,暂时放在集中停放点。”尤林社区党委副书记严鹏说,目前社区已排查8辆机动车,其中6辆已联系车主自行驶离;排查30辆非机动车,自行处理了16辆,14辆被集中拖到临时堆放点。

  据市住建局物业科负责人黄震介绍,他们前期已对城区10个保障房“僵尸车”进行摸排登记,4月份累计排查机动车385辆,非机动车1282辆,其中清理机动车45辆,非机动车59辆。

  相关部门:建立台账,累计排查8072辆

  市城管局综合执法科副科长陈乐介绍,4月份已对“僵尸车”数量进行了摸排,对车辆分布情况和基本信息建立了“一车一档”台账,目前已将摸排的车辆信息发送到公安交警部门,下一步对废弃汽车是否达到报废标准进行认定,对达到报废标准且汽车所有人拒绝自行处理的废弃汽车按法定程序报废处理。

  截至4月底,城区累计排查“僵尸车”8072辆,其中机动车2805辆,非机动车5267辆;累计清理“僵尸车”770辆,其中机动车157辆,非机动车613辆。

  如何正确清理僵尸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胡九祥表示,一般先通知车主,让车主自行驶离,对于联系不上的车主,先拖到指定停车场停放,待联系到车主后自行处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先联系车主自行报废,没有车主认领,按照法定程序报废。同时,也呼吁市民参与到“僵尸车”清理整治中来,如发现“僵尸车”,可拨打“5590000”反映,交警部门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核实并按照相关要求清理整治。

  在“僵尸车”清理过程中,也会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僵尸车”是否可以私自处理?对此,记者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冯政律师,他告诉记者,“僵尸车”属于私人物品、财产,对于长期停放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首先应联系车主,联系不上车主可以联系城管、交警等部门协助处理,不能私自处理。“僵尸车”若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则涉嫌侵犯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此,物业及业委会可通过张贴通告等方式联系车主,若实在联系不上车主,物业及业委会可通过协商,将“僵尸车”挪放到其他指定的位置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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