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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安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5日14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第6号台风“烟花”影响,7月25日-29日,安庆市东北风力4-5级,水面阵风可达7-8级,并伴有雷阵雨,雨量分布不均,累计雨量100-200毫米,大别山区200-300毫米,局地可达400毫米。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到岗到位,靠前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加强对台风及其降雨的监测,及时发出预警;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体要广泛宣传防灾避灾和自救互助知识,及时滚动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到村、到户、到人,真正做到防台风家喻户晓、人人有备。

  通知明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山洪灾害、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大水面湖泊堤防巡查防守和行洪河道安全防范,及时转移低标准圩口、泄洪影响区人员,尤其对超汛限水库要立即腾空防洪库容,确保水库安全度汛。要对户外广告牌、围墙、行道树、临时建筑物等易倒伏物进行加固、拆除或设立醒目危险标志,落实地下立交、低洼处、地下空间等易涝点应急排涝措施,视情预降城区河湖水位。要及时督促在航船只回港避风、水上作业人员上岸避险,渡口船只停摆停运。要督促施工单位停止高空作业,要加强城乡危旧房屋、在建工地隐患排查;及时加固或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要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尤其要关注山区水上漂流以及大水面、高空游玩等高风险游乐项目,在景区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劝离游客,必要时关闭景点。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户巡查监测,发现危险征兆及时转移群众,对重点风险区域实行提前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抢险队伍、巡堤查险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加强值班备勤,统筹防汛抢险物资调配,做好查险、抢险、救援准备,确保一旦需要,第一时间奔赴一线救援支持。各地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灾情信息,并根据灾情发生发展情况,视情启动救助响应,确保救灾物资及时下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全媒体记者 杨一 通讯员 刘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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