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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金融支持科技强农“11条”,聚焦三大领域打通融资堵点

  5月13日,深化“三基协同”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南京举行。会上,江苏金融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办印发《关于开展金融业支持科技强农专项行动的意见》,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矩阵、农业科技企业集群、种业振兴三大领域,提出11项重点任务。

  支持创新平台: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保险

  在支持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矩阵方面,《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创新联合体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技术支持,为农业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验证、首试首用等环节提供保险服务。

  这一安排的针对性在于:农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田间,中间隔着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多道“死亡之谷”,而保险工具的介入,可以有效降低创新主体在转化过程中的风险敞口。

  壮大企业集群:“贷款+外部投资”与科技保险共保体并行

  在支持培育壮大农业科技企业集群方面,《意见》提出用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金融资产公司股权投资等试点政策,支持开展“贷款+外部投资”,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组建政策性科技保险共保体,支持江苏农业科技企业梯度培育。

  这一“信贷+投资+保险”的组合设计,意在覆盖农业科技企业从初创到壮大的全周期融资需求。江苏拥有涉农高校院所70余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达72.5%,高于全国约10个百分点,但农业科技企业长期面临“研发投入大、抵押物不足、回报周期长”的融资困境。此次《意见》明确的多渠道金融供给,正是瞄准这一结构性难题。

  种业振兴单列:筑牢农业“芯片”安全底座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意见》将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作为专项任务单列,旨在引导金融资源向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和商业化育种领域倾斜。今年初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科技强农的若干政策措施》已明确支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高水平建设、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并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此次“11条”的出台,相当于为种业创新加装了一套金融“助推器”。

  政策衔接:金融如何“接力”科技强农?

  此次《意见》并非孤立出台。今年1月,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科技强农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优化农业科技创新布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成果转化等维度系统部署。3月发布的省委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农业产业科技基金,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业科技创新领域”。此次“11条”的落地,意味着“科技强农”从产业政策单轨推进,正式进入“产业政策+金融工具”双轨协同阶段。

  金融支持已有前期成效。截至一季度末,江苏粮食重点领域贷款余额5432亿元,同比增长20.5%;种业、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等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分别达576亿元、196亿元和111亿元。在地方层面,泰州已启动“科技强农·赋能未来”专项行动,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同步发布科技强农专属金融产品。

  从年初科技强农“18条”搭建产业政策框架,到5月“11条”完成金融工具的精准匹配,江苏农业科技创新的制度供给正在形成“政策牵引—金融助力—产业落地”的完整闭环。当实验室的成果有了保险兜底、初创企业有了“贷款+投资”的组合拳、种业攻关有了专项金融通道,江苏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的底盘将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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