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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发布1号餐饮业食品安全警示

   马年春节即将到来,餐饮消费也将迎来高峰期,为确保市民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日前,滁州市食品监督所发布今年1号餐饮业食品安全警示公告,告知市民节日餐饮消费要留意事项,并提醒有食品安全事故等拨打12331或3908110投诉。

 
  警示公告提醒,春节期间餐饮消费应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为“A”或“大笑”的餐饮单位就餐,餐饮服务许可证一般悬挂在吧台处或厅堂其他明显处。选择餐馆消费时,应充分考虑其卫生情况,如服务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及其个人卫生状况,餐馆提供的餐(饮)具表面是否清洁、有无油渍、水渍和异味等。有老人和儿童参加聚餐时,应尽量少选择凉菜、海鲜类;不食用色彩鲜艳、香味浓烈的菜肴;选择菜肴特别是凉菜时,应进行感官检查,发现有感官异常时,要及时要求退换;选择海鲜应煮熟烧透。进食后如出现不适,除及时到医院就诊外,还应保存好剩余食物、发票、收据或其他物证,尽量避免与餐饮单位直接交涉,并及时向食品安全行政部门报告。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鼓励节约、反对浪费。
 
  此外,市食品监督所还特别提醒,发生饮食安全事故或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的,市民应立即致电12331或3908110投诉。而对具备承办“年夜饭”供餐资格的滁城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公告上也对相关名单进行了发布,包括王义兴、红三环、五一饭店等23家餐饮服务企业。(皖东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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