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紧扣“两个更好服务”目标,着力推动建设“节俭节约节能”型党政机关。
一是严格大中修项目审核。印发我市首个专门规范办公用房大中修的指导性文件《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管理实施细则》,从严审核各单位维修项目,累计核减维修事项7个,节约经费177万余元。
二是压减公车运行费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年度购置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要求,不断扩大新能源车辆配置占比。全市累计更新配备新能源车辆192辆,占比达35.55%,年节约燃油费、保险费在20万元以上。
三是高效盘活闲置资产。持续推进全市公物仓“1+N”建设,丰富分仓存储品类,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依托线上平台,实时发布信息,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先后为十余家单位调配资产492余件,节约财政资金2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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