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全面提高池州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据悉,继去年2月提高补贴标准后,池州市再次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一二级每人每月80元、三四级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均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提标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再按照残疾等级发放,一二级和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新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提标惠及全市2.1万困难残疾人和2.3万重度残疾人,是池州市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继续做好残疾人信息筛查工作,将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停发并做减员处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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