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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93万元

  近年来,池州市着力构建兜底救助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实事,以实际行动促进孤儿身心健康。

  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2022年全市保障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87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93万元。通过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继续在高校、高职、中职就读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年提供助学补助,2022年共计发放助学补助60.8万元。

  同时,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提升贵池区福利院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安置、社会工作等服务能力,着力培养孤儿成长成才。2022年新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2个。

  此外,建立健全关爱保护机制,结合“牵手行动”,定期对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寄养家庭开展监督、巡查、走访和评估等工作,动态更新基础信息,及时掌握孤儿身心、生活和学习情况,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打造“池守童安”品牌,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等7个服务项目,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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