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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3月27日下午,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操龙灿,市委副书记聂爱国,市领导刘礼生、朱鸿、郭浩、史孺牛、张杰华、贡建、汪方应、夏吉苗、黄家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主要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池州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等。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要求,关键是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真正贯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暴露出的问题与不足,清醒认识池州市法治建设短板弱项,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思想自觉,统筹抓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一体推进法治池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强调,要聚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突出精准管用,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着力以良法促进善治。突出依法高效,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改革发展环境。突出公平正义,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突出全民守法,加快法治乡村建设,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突出有规必依,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切实扎紧依规治党的笼子。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会议强调,要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担当,合力推进法治池州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督导,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负责、尽责,共同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努力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建设“三优”池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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