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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安全“挤”不得

本报讯(通讯员罗华鹏)车辆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然而总有人“铤而走险”。台州交警提醒,安全“挤”不得。

1月14日16时34分,在椒江区腾云路与西太和路的路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存在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

经现场清点,该辆核载6人的浙L籍小型普通客车实际载人达16人,超员166%。经询问驾驶人陈某及车上乘客,交警得知,陈某及乘客承包海东造船厂的业务,工作结束下班回宿舍时为图方便,就一起乘车,想着仅有5分钟的路程,大家“挤一挤”就到了,完全没考虑到车辆严重超员潜在的危险。

最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陈某“超员”(超过核定乘客100%)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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