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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试点抓拍“车不让人”行为 司机抢斑马线将挨罚

 

  宣城试点抓拍“车不让人”行为司机抢斑马线将挨罚

  中安在线讯据新安晚报报道,宣城市交警支队近日发布通告,从12月14日起,宣城市区两个路口开始对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但不避让行人进行电子抓拍。一旦被认定为“不避让行人”,司机将罚款100元,扣3分。此前宣城交警曾对“车不让人”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8辆车受罚。此次路口实行电子抓拍,将根据试点情况,考虑是否全市推广。

  据了解,两个抓拍路口分别是状元路宣城宾馆门前人行横道、鳌峰路与锦城路交叉口。

  记者昨天从宣城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从11月10日起,宣城交警部门对车辆通过人行横道但不停车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截至昨天上午,共有8辆车驾驶人被处罚。

  宣城交警部门表示,无论车辆直行、左转弯或右转弯,都必须在人行横道履行减速、让行义务。

  据介绍,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不管有无行人通过,均应减速慢行。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得用鸣笛等方式催促行人避让;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而不应抢先通过或减速缓慢通过。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在人行横道外停车,不得与行人同时处于人行横道内。

  交警部门表示,如机动车停车让行,行人停止不前或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不予处罚。如果遇到行人闯红灯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不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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