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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出台省内首个“零碳乡村”建设评价指南

  “零碳乡村”怎么建?如何评定?终于有了可参考依据。

  记者从宣城市林业局获悉,近日,市文明办、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宣城市“零碳乡村”建设评价指南》,建立了省内首个乡村低碳发展的地方标准。

  据了解,“零碳乡村”——是指在乡村范围内通过农村生产与生活的节能减排、农业低碳循环发展、植树造林等形式对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进行抵消,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最终实现“净零排放”。

  我市出台的该项指南,是根据乡村零碳发展的阶段特征,参考《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零碳社区建设与评价指南(T/GDDTJS 06-2022)》《上海市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申报创建指标体系》及《定海区净零碳乡村建设导则》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结合我市农村建设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定了7类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覆盖乡村绿化、建筑、交通、能源、环境卫生、生态文明、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乡村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对指标进行逐项评价,合计得分超过90分,通过市级各部门验收后,授予宣城市“零碳乡村”称号。

  目前我市已在宁国青龙乡龙阁村开展“零碳乡村”建设试点,综合乡村水电、光伏、新能源应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等多场景应用,首次对乡村碳汇和碳排放精确计量,打造了真正具有实践价值的“零碳乡村”,树立乡村“净零排放”典型。该场景被省双碳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安徽省十大低碳应用场景”。

  据了解,2022年我市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实测评估结果显示,森林年固碳428.21万吨,是全市工业企业碳排放量的1.5倍,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达到801.7亿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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