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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多点发力”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

  近年来,宣城市在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多点发力解决照料护理难题,有效改善了特困人员的生活和居住状况,构建了“物质+服务”的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体系。

  强力提升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照护能力。全市90家农村敬老院均与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并设立了标准化医务室,定期安排医生开展巡诊工作,确保机构供养特困人员“小问题及时解决,大问题立刻转诊”。支持有条件的供养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床位,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1957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9903张,占比达50%。目前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7%。在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期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逐步更换非防火装饰材料,更改整理了供电线路,规范配备了消防器材,统一设置了火灾报警器,部分配备了自动喷淋装置,并与有资质的消防公司签订了消防维保协议。目前已经完成10家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实现了全市供养机构多年安全零事故。

  聚力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照应问题。按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补贴标准,其中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护理达到138.3元/月、半护理达到126.1元/月;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护理达到120.4元/月、半护理达到99.4元/月。整合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优先将符合条件的2814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实现了生活不能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府购买第三方上门开展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全覆盖。定期入户探视走访。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照料协议及走访联系制度,定期查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照料服务落实情况,了解住房、饮食、健康状况,对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实行包保责任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印发《宣城市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改造范围,对地面防滑、门槛移除、卧室护理床、如厕洗浴扶手、防走失装置等进行改造,并充分考虑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性。2021年已完成11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

  着力破解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2020年起,宣城市7个县市区相继与保险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为全市14094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并根据每月特困人员名单变动,动态调整参保人员。在保险期内,特困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需要照料的,经确认后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以及所住医院的等级进行赔付,赔付标准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元/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元/天。2020年以来,已赔付特困人员护理保险1929人次,金额1470994.26元。住院护理保险切实解决了特困人员因缺乏家庭成员照料而普遍存在的住院期间护理照料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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