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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工作法”为生态保护筑起司法屏障

台传媒通讯员朱利明

在一起非法捕捞案中,天台县人民法院会同检察机关在美丽的母亲河—始丰溪岸开展了一次巡回审判,还组织了相关非法捕捞被告人旁听庭审,随后进行增殖放流鱼苗10万尾,既弥补了生态损失,又教育了沿岸村民。

近年来,天台法院立足本土“和合文化”,创新推行“和合工作法”,以党建引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探索“和合+法治”模式,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4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环资案件96件,其中民事类环资案件调撤率近50%,平均结案时间不到27天,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以修复性司法守护山水神秀

天台曾发生一起非法采矿案。

包工头张某和林某以“免费拓宽村路基”为名,擅自挖取山石土方2万余吨,导致山体裸露如疮痍,其中挖取土方最多的一座小山头被砍成了两半,砂石资源价值逾150万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金雯对此并未简单量刑了事,而是将生态修复理念贯穿审判全程。

“刑罚不是终点,让青山复绿才是司法的价值。”她带领团队反复沟通,最终推动制定科学修复方案,促成被告人支付生态补偿金。

这一案例正是天台法院“和合工作法”的缩影。

“‘和而不同、和实生物’是这一工作法的核心基因。”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璐介绍,近年来该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环资审判,创新适用劳务代偿、损害赔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实现惩治犯罪、教育群众、修复生态三效统一。

据悉,“和合工作法”已经获评浙江省法院系统党建创新一等奖。

不仅如此,该院还会同绍兴市上虞区、越城区等9家基层法院构建环境资源司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与环保、国土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整体智治的生态司法保护全新格局。

此外,该院积极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通过“巡回审判+生态修复”、“主题党日+普法宣传”等形式,综合运用刑罚、行政、民事赔偿等手段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行为,形成多元化立体化的保护体系。

多元共治化解涉环资纠纷

在千年古樟掩映的街头镇,74岁的赵大爷与67岁的赵大妈因养猪场臭气争执两年,邻里反目。这起案件既涉及环境污染,又关乎相邻关系。

为此,天台法院审委会专委陈中云牵头组建“法官+镇村干部+乡贤”调解团队,精心设计了“四步诊疗法”:第一步“把脉问诊”,通过查阅村记录、走访村里老人家庭查清事实;第二步“对症开方”,针对赵大妈的念旧思想唤醒邻里亲情,对赵大爷的强势性格进行针对性疏导;第三步“温情施治”,邀请双方共同敬重的族老参与调解,增加说服力;第四步“巩固疗效”,在协议达成时即监督执行,防止发生变化。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赵大爷承诺改造养殖设施,赵大妈主动撤回起诉。

“办案要案结事了,更要人和气顺。”陈中云道出“和合工作法”的另一精髓,即通过多元共治消弭对立情绪,实现“外和内合”。

为深化这一理念,天台法院打造和合调解中心、家事法庭等特色阵地,将本地“和合二圣”“让巷”等故事融入法庭文化建设,营造“以和为贵”的法治氛围。

同时,通过“一支部一品牌”“书记领办民生项目”等党建活动,推动党员干警在环资审判中当先锋、作表率。2025年2月,该院机关党委获评“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

“和合工作法”的生命力在于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天台法院政治部主任许丹丹表示:“我们以‘外和环境、内合队伍’为路径,确保党建虚功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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