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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和县一人荣获“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原标题:和县一人荣获“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第三届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5个单位被授予“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00人被授予“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马鞍山市和县1人上榜。

  通报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首要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各地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全省就业结构持续改善,就业环境不断优化,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为新时代美好安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省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省政府决定,授予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5个单位“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合肥市财政局刘圣军等100位同志“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通报强调,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进一步推动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发展,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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