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交流会在黄山市召开。会上,黄山中院与杭州中院签订《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约定从促进类案统一裁判、深化培训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体验基地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携手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提升生态环境司法共保合力,为深入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签约仪式结束后,两地基层法院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研讨。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调研了新安江源头六股尖的生态保护情况,并在休宁县鹤城乡新安源村古林公园为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源头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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