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未定级民居类文物建筑修缮审批工作指引(试行)》,文件明确将苏州姑苏区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践中形成的技术导则作为全国参考案例,供各地借鉴。这份“国字号”文件背后,也包括了苏州等地在低级别文物保护领域的先行探索。
一份文件,两个试点,苏州占其一
国家文物局正式印发的《未定级民居类文物建筑修缮审批工作指引(试行)》开篇即明确:“同步一并转发江苏苏州姑苏区、安徽黄山歙县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古迹文物保护项目实践中形成的技术导则,作为未定级民居类文物建筑修缮工作参考案例,供各地借鉴。”苏州姑苏区的试点实践,已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方案”。
未定级民居类文物建筑——散落在街巷深处的老宅、民居,量大面广,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长期以来,修缮审批流程繁琐、技术标准缺失、保护与民生难以兼顾,一直是基层文物保护的现实难题。国家文物局这份文件正是瞄准这些痛点而来:简化审批、分类指导、支持适应性改造。而这些政策创新的“源头活水”,正来自苏州。
苏州做了什么?——231处老宅的“保护+民生”实践
2024年11月,苏州姑苏区获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古迹文物保护项目,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区域,获中央资金5000万元。以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辐射古城全域,针对231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筑(总面积16.75万平方米),分类实施保养修缮、解危修缮、系统修缮。截至目前,已完成修缮199处,带动省市区三级财政及国资平台配套约3.5亿元,实现1:7的资金撬动效应。
国家文件的核心突破
国家文物局《指引》三大亮点,与苏州实践一脉相承:简化审批——保养维护免审批;简易修缮可适用简化方案;鼓励在线审批、免专家评审、承诺缩短时限。分类指导——保养维护、简易修缮、一般修缮三级,群众不再“两眼一抹黑”。支持适应性改造——不减损文物价值前提下,支持安装空调、升级厨卫、改善隔热隔音、改造水电暖。特别强调“不应套用当代建筑规范,避免对文物造成负面影响”。
从“苏州试点”到“全国推广”
国家文物局在苏州整县推进项目启动之初便给予高度关注和持续指导。2026年6月,相关部门实地调研苏州32号街坊和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对姑苏区整县推进项目在投入模式、工艺融合、民生改善等方面形成的经验体系给予充分肯定。仅一个多月后——7月31日,《指引》正式印发,苏州技术导则被列为全国参考案例。
从姑苏区的231处老宅,到全国未定级民居类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苏州正在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一个时代命题:如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文化遗产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