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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入法定汛期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4月15日,我市进入法定汛期,防汛“备战”升级。

据悉,自4月1日起,全市水利系统已启动汛期工作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水雨情监测分析和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等各项工作,全面进入汛期工作状态。

目前,我市修编完成市级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完成20座大中型水库、88座大中型水闸控运计划审核批复。309座小型水库均已落实洪水预报、防洪调度、应急抢险等“三个重点环节”。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公布的原则,截至4月15日,全市水库大坝、水闸、泵站、堤防和引调水工程等2300个水利工程逐一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共10300人。

在水管单位自查和县级水利部门全面检查基础上,市水利局组织13个检查组围绕“水利八张风险清单”要求开展抽查。全市累计出动4277人次,检查2511处水利工程,发现防汛安全隐患128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或落实度汛措施。

小流域山洪来势迅猛、破坏性大、易发性强,一直都是防御的重点和难点。我市完善山洪灾害转移人员、预警责任人、转移责任人“三张清单”,全市1872个山洪灾害影响重要村落已全部落实预警和转移责任人。(记者 包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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