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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大陈海鲜春季下单夏季养殖冬季提货

       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 “现在,买大陈海鲜的人实在太多,有时连我们大陈本地人也买不到”,在椒江大陈码头边上开着一家“大陈渔港”、大陈海岛土生土长的叶先生感叹,随着市场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大陈海鲜,特别是海产品深加工企业看好大陈海鲜,大陈海鲜真可谓奇货可居。

  对于大陈海鲜难买,在大陈海域从事海洋捕捞的椒江区大陈镇胜利村渔民林金福也有同感。他说,现在在大陈买海鲜还不如到大陆买海鲜方便,有时在大陆可以随处买得到的虾蛄、水潺等,在大陈甚至买个一二公斤尝尝鲜都很困难。

  那么,作为渔区的大陈岛,海鲜究竟“跑到”哪里去了?一位从事海产品经营多年的经销商告诉我们,仅椒江区兴旺水产等两家企业,就与100多艘渔船、大陈8家养殖户签订了渔业订单358份,金额5300多万,并且这种订单型购销模式,减少了10%以上的中间环节成本。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在椒江区万济池菜场、花园菜场等农贸市场从事海产品批发生意的经营户,他们纷纷与大陈渔船、渔民建立起了长期的购销关系。为了建立稳固的购销关系,这些经销商都是先付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定金给渔船、渔民,等到有货时再结账。

  大陈海域水质优良、盐度高、水流急、鲜活饵料丰富,养殖环境符合各种海鲜生长的自然原生态条件,因而该地出产的海鲜具有肉质坚实、富有弹性、口感鲜美等优良品质。“大陈”牌大黄鱼成功申报“地理商标证明标志”,就是一个例子。目前,大陈岛已建成600亩大陈黄鱼养殖基地和300亩厚壳贻贝养殖基地。

  在“大陈大黄鱼”等海产品拥有了市场认可度的基础上,当地又率先利用订单渔业、渔超对接形式,推出季节性渔产品订单模式,即根据渔产品生殖生长规律,签订季节性购销订单,如春季订购、夏季养殖、冬季供货的一种先约式订单。渔业合作社和水产品加工企业与当地华联等大型超市对接,签订购销合同,化解其通过渔业订单收购的养殖产品,为养殖户消除了后顾之忧,减少了渔民养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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