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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乡居民收入“南北差距”缩小

   本报讯(通讯员章婉丽记者徐晔)在台州,城乡居民收入一直存在“南北差距”。不过,近几年我市的这个差距正在一步步缩小。2月3日,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最新发布的消息称,随着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的缩小,2015年北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速相对领先,“南北差距”呈缩小趋势。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台州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呈现明显的“南高北低”格局。2015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66元,比2014年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5元,比2014年增长9.6%。

  按常住地统计,2015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南部5个县(市、区)椒江、黄岩、路桥、温岭和玉环,分别为47993元、43048元、52587元、44743元和51586元,均高于4万元,其中路桥、玉环超过5万元;北部4个县(市)临海、天台、仙居和三门,分别为39676元、35276元、31201元和34771元,均在4万元以下。

  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北部4个县(市)临海、天台、仙居和三门,分别为20973元、17401元、15930元和18788元,仅临海突破2万元;南部5个县(市、区)椒江、黄岩、路桥、温岭和玉环,分别为22386元、21338元、23823元、23739元和25171元,均在2万元以上。

  不过,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前三位的是北部三县,分别是天台、仙居增9.4%,三门增9.3%,南部有黄岩超过9.0%,增9.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同样是北部三县居前三位,分别是天台增10.4%,仙居增10.6%,三门增10.3%,均有两位数的增长。

  “由于北部地区增长速度相对领先,台州城乡居民收入的区域差距正在进一步缩小。”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相关人士介绍,2015年,城镇居民收入最高路桥为最低仙居的1.69倍,较2014年缩小0.01倍;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玉环为最低仙居的1.58倍,也较2014年缩小0.0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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