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仅感觉被对方多看了一眼,台州两帮吃夜宵的年轻人竟持酒瓶大打出手,导致一人头部受伤,当场血流满地。
12月14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法制观念淡薄,为琐事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段某,21岁,湖北人,小学文化。6月19日晚上,段某和几个朋友在玉环清港一家炒粉店吃夜宵。当时,陆某坐在段某旁边,没一会儿,陆某觉得有些异样,对段某他们说:“你们盯着我看,是不是看我不爽!”
于是,两帮人一哄而上,互不相让。混乱中,段某用啤酒瓶砸中陆某头部。后经法医鉴定,陆某已达轻伤。
案发后,段某逃走。随后,警方开展多方调查,通过周密部署,抓获段某。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