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公安机关聚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重点,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查处多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11月13日晚9时许,蒙城县板桥集派出所与交通管理大队漆园中队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形迹可疑,随即依法拦停盘查。打开车厢后,执法人员发现内部整齐码放着大量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111箱。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在利辛县,多部门联动发力,密集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11月12日,江集派出所民警入户走访时,在江集镇鱼顶街一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590余件;同日,城北派出所联合乡镇政府,在刘集大街某超市、某水果蔬菜零售批发超市分别查获230余件、40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胡集派出所则在一浴池内扣押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0件。
11月13日,胡集派出所、展沟派出所再添战果,分别在胡集镇高杨村一商店、展沟镇一沿街店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60件、27件。11月14日,王人派出所联合镇应急消防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在王人社区一民房内查获70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望疃派出所、永兴派出所同步行动,分别在辖区店铺、超市内依法扣押烟花爆竹40件、30件。目前,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外,涡阳县公安局近期也集中查处多起非法运输、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件,高某、张某某、史某某、魏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立案调查。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监管,紧盯运输、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通过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管整治力度。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举报,共同筑牢安全防线。(记者 曾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