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资规局积极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和考古前置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规划管控、考古前置、数据保障三个重点,多措并举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加强规划管控。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两河、两镇、多点”历史保护格局目标,划示历史文化保护线,将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等纳入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界限。加强详细规划审批,实施建筑高度、开发强度等空间形态管控,避免开发建设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二是强化考古前置。要求土地收储或供地前,除位于洪泽湖、骆马湖等水域范围内且不涉及水下文物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等区域,其他区域均应实行考古前置工作。
三是完善数据保障。收集梳理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范围等矢量数据,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历史文化资源定期公布和动态更新,为各项规划编制项目提供详实的基础管控数据。
下一步,市资规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历史文化保护战略部署,严格落实考古前置工作要求,发掘历史文物的价值特色和文化内涵,积极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作用,持续推动宿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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