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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起草全国首个乡村合作创业领域地方标准

  近日,记者从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的《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日前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乡村合作创业领域的地方标准。

  据了解,标准起草组以“积极探索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等思想为指导,深入基层调研,对200多个行政村合作创业鲜活实践案例进行总结提炼,并经过多轮专家研讨论证、多方面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形成《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该标准聚焦鼓励返乡入乡创业,适用于浙江全省各地行政村开展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工作,主要从乡村合作创业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创业规划、场地及设施、创业服务、评价与改进等6个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全面性特点。

  “2021年,全省开展合作创业村创建工作,两年来我们共计有30多个村被评为全省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村考核优秀单位。从现有实施效果来看,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村经济合作社、合作企业、专业协会、创业户、农户等多主体间共商共建共享的‘1+3+N(n)’乡村合作创业组织模式,着重强调发挥企业的造血功能,带动村集体和村民的‘双增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以及生态效益,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适用性、先进性。”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衢州市人力社保局的陈志军介绍,由于各地没有统一的、量化的、规范的标准,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在操作,存在创建标准、模式、成效不一等问题,未能将合作创业模式的效用真正发挥出来。“省人力社保厅指导制定《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就是通过提炼浙江省相关区县探索实践的经验和做法,引导进一步发挥乡村合作创业组织的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量化的内容和标准,从而指导各地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工作的开展,培育产业、助推乡村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内生动力。”陈志军说。

  据悉,下一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将做好《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的推广普及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开展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行动、举办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大赛等方面下功夫,努力使合作创业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合作创业管理服务规范在乡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打造更多乡村合作创业共同体,形成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的“浙江经验”“浙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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