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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科创走廊“十百千万” 科创赋能工程实施方案出台

日前,我市印发《浙中科创走廊“十百千万”科创赋能工程实施方案》。

该方案聚焦我市十条重点产业链主阵地,以省“315”、市“336”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引领,全面系统地推进浙中科创走廊主引擎建设“提速起势”,助力十条重点产业链“提质增效”,推动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提质扩面”。

“十”,指推进形成十大标志性成果,助推浙中科创走廊提速起势。具体是指:建成1个国家高新区,建成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1个大科学装置,建成1个省实验室,建成1个省技术创新中心,创成1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引育高科技骨干企业150家,引育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500名,建立联合实验室、合资企业等100家,承接省级以上重大攻关项目100项。

“百”,指与100家大院名校开展实质性合作,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涵盖以数字化实现“按图索骥”、聚焦产业需求谋篇布局、完善合作机制提升质效。

“千”,指实施1000项科技创新和揭榜挂帅项目,强化企业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主要包括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开展有组织科研、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绩效、构建全链条体系促成果转化。

“万”,指集聚科研人才10000名,提升产业智力支撑能力。聚力打造“三支队伍”,即面向前沿强化科学研究型人才队伍、助推转化壮大工程技术型人才队伍、夯实基础大力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队伍。

通过实施“十百千万”科创赋能工程,到2027年,推进形成10大标志性成果,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5%左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0%,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6%,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0%,培育上市企业15家以上,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累计20名以上。浙中科创走廊基本建成“长三角协同创新先行地、全省科产贸融合发展示范地、浙中创新发展引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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