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方案,重点围绕贷款额度提升、购房支持强化、信用激励优化及提取条件放宽四大方面,以更大力度支持缴存职工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即日起,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130万元提高至18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维持90万元不变。
此次调整在提升基础额度的同时,针对特定购房情形推出叠加优惠。购买义乌行政区域内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商品房现房,贷款额度可上浮5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的,同样可享受上浮50%;缴存人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贷款额度也可上浮50%。此外,个人信用分值达到105至110分的,贷款额度上浮10%;110分及以上的,上浮20%。各项优惠政策叠加后,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306万元。以上贷款相关优化措施暂定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新政在贷款套数认定上作出重要调整。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再次申请贷款时可相应核减贷款次数。同时,多孩家庭、青年人、新市民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及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均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享受首套房相应的首付比例与利率优惠。
提取政策同步优化。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凭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及相关发票,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缴纳总额。对首次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满5年及以上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装修,提取额不超过装修金额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外,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直系亲属可在购房合同签约备案之日起5年内提取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租金。上述提取优化政策中,装修提取暂定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义乌市公积金缴存覆盖单位8373家、职工19.25万人,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占比已提升至54.79%,全年发放公积金贷款882笔、总额8.76亿元,同比增长14.36%。此次新政从贷款额度“加码”到首套认定“松绑”,从提取场景“扩容”到信用激励“变现”,打出覆盖购房全周期的政策组合拳,将为更多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想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