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金华市发布了2019年度评审计划。
五个领域的重点改革
●工程技术领域
将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职称制度。特别提醒:取得职业资格并依规执业的经历,作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优先条件。
其中,对应金华市重点培育的八大重点细分行业,增设工程类职称相关专业。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晋升职称。全面推行“直评”工程师制度。八大重点细分行业为:智能门(锁)、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电动(园林)工具、磁性及石墨烯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居、保温杯(壶)行业。
●卫生领域
省市属三级医院(包括三甲、三乙)、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共同体:全面实行单位自主评聘。其他医疗机构和县(市、区)属单位人员:仍由市高评委组织评审,评审结果以《评审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单位,作为单位评聘依据。
●中小学教师领域
深化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正高级教师的评价,按照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新一轮评审办法,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有序扩大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范围。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教育部门批准同意开展自主评聘改革试点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自主评聘工作。
●农业技术领域
完善农业技术领域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探索开展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职业农民的培养与使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审机制;探索以技术工作方案(总结)、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分析评估报告、示范试验报告等技术成果,以及对农户的带动效应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督察
对所属中评委开展日常考核和巡查,巡查结果作为三年一轮中评委重新核准的重要依据。
五个方面工作要求
■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学时要求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学时登记细则,以及金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执行。
■评委会
各中评委办公室要严格按金市职改办字〔2015〕23号文件规定,强化评审程序管理:按规定向市职改办报告评审对象资格审查、专家库建库、评前公示和评委会组成等情况,经核准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2019年新核准公布的各中评委及相关高评委,今年要根据新核准的专业设置,全面调整一次专家库。各评委会办公室应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报市职改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自主评聘评委会
各自主评聘单位应按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三年评聘规划、年度评聘计划、评聘结果等备案工作。
市属高校、医疗机构、自主评聘试点改革中小学校要同时向市职改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力社保厅备案。年度评聘工作结束后,自主评聘单位应及时将聘任信息报送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及省人力社保厅进行数据归集,原则上应在12月底前完成。
■职称确认
外省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各县(市、区)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相关资料,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核后,送相应高评委确认,原则上应在收到材料后两个月内完成。
中、初级职称确认仍按原规定执行,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需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评定或确认的,由市职改办组织行业评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评议专家、主管部门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同志进行评定或确认。
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人员和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的职称确认,市属医疗卫生和中小学校(自主评聘单位除外)职称确认工作由市职改办负责。自主评聘单位职称确认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其他单位仍报省人力社保厅确认。
■评审材料
各类职称评审中凡涉及需人力社保系统出具的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无拖欠工资等记录),由各评委会办公室与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今后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