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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九条”实施办法集中发布

  原题:

  进一步推动新政快速精准落地

  “湖九条”实施办法集中发布

  27日,湖州市集中发布九个重大项目攻坚及招商引才新政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湖九条”新政快速精准落地。

  本月初,市委、市政府出台“湖九条”,决定投入超1000亿元资金,以超强政策供给全力打造低成本创业之城,吹响新一轮高质量赶超发展冲锋号。九个新政实施办法包括:《湖州市绿色产业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湖州市重大项目专项贷款和财政绿色专项贴息资金实施办法》《湖州市重大项目落地达产奖励实施办法》《湖州市引进总部经济创新载体奖励实施办法》《湖州市顶尖人才项目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湖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湖州市用地保障项目落地实施办法》《湖州市社会化招商引才奖励实施办法》《湖州市重大项目攻坚及招商引才考核激励实施办法》。

  《湖州市绿色产业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基金目标规模为市本级120亿元、吴兴区70亿元、南浔区40亿元、南太湖新区100亿元、德清县60亿元、长兴县70亿元、安吉县40亿元。着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四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5G通信、生物技术、智能物流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

  《湖州市重大项目专项贷款和财政绿色专项贴息资金实施办法》明确:每年新增300亿元专项贷款并安排1亿元财政绿色专项贴息资金,重点支持全市重大项目的引进推进、投产达产。对重大项目贷款明确差别化贴息政策,被评定为绿色的省市长项目,当年度新增贷款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被评定为“深绿”“中绿”“浅绿”的其他项目,贴息金额最高50万元。

  各实施办法针对重大项目落地达产、引进总部经济创新载体、顶尖人才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用地保障项目落地、社会化招商引才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新政操作细则。据悉,市商务、组织、经信、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金融等部门分别根据各自职责牵头制定各实施办法,以通过建立评价制度,强化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促使“千亿红包”产生最大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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