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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布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房产测绘成果新规

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房产测绘成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房产测绘成果要求的通知》。

新规旨在加强房产面积管理,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提升南京市新建工程测绘成果审核的规范性。一是统一全市标准,明确审核职能。明确南京市所有新建工程的房产测绘成果在规划核实阶段,需经房产部门审核并加盖“成果核验专用章”后方能有效,主城六区的项目由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审核,新六区的项目则由属地房产部门审核;二是多部门联动,共同规范优化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核实阶段先由房产部门审核测绘成果,后由规划资源窗口及审核部门检查成果完整性。市房产局与市规资局将联合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验收资料符合规定标准,每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各项工程在规定框架内顺利完成。

此次新规的发布,不仅是对南京市房产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是“多测合一”改革方案的具体实践,有效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保障了购房者权益,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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