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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已立案32150起

台传媒记者牟新禹

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为加强辖区内商户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同度、参与度,推广“源头减量”环保理念,营造垃圾分类全民参与氛围,路桥区分类办近日在南官新天地商圈开展“垃圾分类进商铺 绿色环保入民心”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路桥区分类办工作人员就餐厨垃圾分类投放等内容,面对面给各商户代表进行分类培训,重点讲解《条例》相关案例,鼓励商户在生活中按照四分类要求投放垃圾,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同时,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和分类标识等,并征询商户对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商户诉求,为大家答疑解惑。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先后围绕“攻坚克难”“提质扩面”目标,实施“两定四分决胜”“管理体系优化”等系列行动,不断完善和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运行体系。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总量连续三年负增长,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城镇分类收集覆盖率均达100%,居住小区、商业街基本实施“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模式,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初步建立、公众分类质效不断提升。

在住建部的垃圾分类考评中,台州连续8个季度获评全国大城市组“第一档、成效显著”。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在省暗访中,连续两次排名全省第一。

在《条例》执法方面,台州聚焦“投、收、运、处”四环节,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梯度执法”,设置教育引导期、轻度处罚期、严管重罚期,通过逐步升级执法力度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自《条例》实施至今,台州已依据《条例》立案32150起,开展主题宣传培训活动1800余场,直接影响15余万人,累计发放《条例》主题宣传手册90余万份。

下阶段,台州将继续以《条例》宣传、执法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撤桶并点、源头减量、前端投放、分类收运、资源回收、宣传发动”六大提质扩面工程,全面落实垃圾治理条块主体责任,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争创“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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