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在青少年,基础在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学校在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过程中,需要坚持党建引领、思政铸魂,坚持系统观念、遵循客观规律,体现时代要求、秉持自信开放。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思政铸魂
学校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一要坚持党建引领,突出爱国主义教育这个主题主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让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得扎实有效、入脑入心。二要加强思政铸魂,充实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时代特征、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青少年成长全过程各环节,实现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同频共振,让爱国主义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牢牢生根。三要坚持自信自立,增强民族自信心和爱国情怀。要用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尤其是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引导青少年深刻认识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三位一体,深刻认识三者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统一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坚持系统观念、遵循客观规律
爱国主义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元共治、整体推进。一是主体协同、制度衔接。要注意把握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法律定位,做到上下衔接、左右贯通,发挥制度合力。二是内容融合、一体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等目标一致、内容相通,应当在实践中紧密结合、融入日常、一体推进。三是遵循规律、固本培元。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遵循教育的全民性、实践性、创造性、社会化规律。所谓全民性,即爱国主义教育既要面向全体人民,又要突出重点,任何一个思想观念,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并长期发挥作用,就要从青少年抓起。所谓实践性,即爱国主义教育既要注重教育引导,又要注重实践养成。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青少年的日常学习生活,达到“日用而不觉”的程度。所谓创造性,即爱国主义教育既要遵照法律一般要求,又要联系具体实际,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所谓社会化,即爱国主义教育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应当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通过宣传展示、体验实践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体现时代要求、秉持自信开放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但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为鲜明主题。空间和载体上,《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建设,制作、传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网络信息和作品”。学校要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实施爱国主义数字建设工程,创新传播载体手段,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避免网络爱国主义片面化、偏激化、形式化等“异化”现象。要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持正确党史观和大历史观。学校要加强青少年学生“五史”教育,让他们深入理解为什么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渠道,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要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爱国主义精品教育品牌,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旗帜鲜明地树立爱国导向,生动形象地讲好爱国故事,教育引导青少年培育爱国情、激发强国志、深化报国行,上好新时代青少年爱国主义必修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