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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日,历时一年半时间制定完善的《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绍兴黄酒的历史文化传承和产业发展开启新纪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绍兴酒是我国酒类行业首个实施原产地域保护的产品,是“国字号”地理标识产品,黄酒是绍兴历史经典产业。“为绍兴黄酒立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市经信局产业发展处有关负责人说。2020年初,我市启动有关“绍兴黄酒”立法工作。市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之后,于当年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会同法制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专题研究,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立法调研,形成初审审议报告。最终,《条例》先后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明确了法规所指“绍兴黄酒”的适用范围,首次对政府保障、行业职责、知识产权保护、制作原料规范、融合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对前述问题以及酒体质量、企业生产经营等其他问题进行了逐一破解。

  “要集全市之力,把绍兴黄酒的品牌擦亮、打响,以法治手段更好地保护黄酒文化、发展黄酒产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市人大推动地方特色立法的重要实践。(记者 裘玮 通讯员 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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