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畈村。
四月的风穿过梓桐镇常宁村,拂过那棵百年古樟树,树冠如盖,新叶沙沙。树杈间,一串系着红飘带的铜风铃轻轻摇曳。风铃下方悬着的锦囊里,塞着几张揉得皱皱的纸条——那是村民们关于生态保护的“金点子”,或是几句生活中的“小烦恼”。
“村里新开了采摘园、搞起了烧烤,游客多了,垃圾污水能不能处理干净?”
“农场配套建好了,生态环境会不会受影响?”
就在前几天,同一棵古樟树下,一场特殊的“报告会”刚刚散场。几张竹板凳围成一圈,村民代表们用一口淳安方言,把心里憋了很久的关切,一句句“砸”了出来。村委会主任胡华峰带着村“两委”班子成员坐在对面,不绕弯子、不念稿子,逐一回应。
这样的场景,一年前还不可想象。2025年初,常宁村首次试点向村民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标志着淳安县在全省率先探索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延伸至行政村一级。
如今,这项源于“一湖秀水”边的小小创举不断成熟完善,并逐步在全县推开,生态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被稳步贯通,生态保护的触角正在延伸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探索:把生态的“大道理”种进田垄里
去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部署,杭州市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人大同步启动生态文明报告制度,将报告主体从政府拓展到“一府两院”,报告内容拓展到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方面,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实现系统推进、根源破解、合力共治。
淳安,浙江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全县337个行政村,就是337个守护千岛湖的“前哨”。但如何结合《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让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同频共振,将条例实施与生态文明报告制度有机融合?如何让生态保护的“大道理”,变成老百姓灶头边、田埂上的“实心事”?这是淳安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在琢磨的课题。
“阵地在村,着力点也在村。”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要让制度“长”进泥土里,就得让村民自己说了算、自己盯着办。《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中有一句“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管理制度”。淳安抓住这行字,决定把报告制度的触角一直伸到行政村——梓桐镇成了第一个“试验田”。
在村里推行这项报告制度,核心要解决“报告什么、怎么报告”的问题。
制度不能“一刀切”,报告主题也需“因地制宜”。黄村村傍着梓桐镇“艺术小镇”的名气,把报告重点落在了生态文化上——怎么样让生态和艺术深度融合?常宁村则主攻生态经济——“稻鱼共生”田的农药怎么减?秸秆还田能不能有补贴?
报告的地点也不拘一格,“野”了起来。古樟树下、写生基地,甚至是田埂地头,都成了报告会场。村干部不用话筒,用“乡音口语”汇报工作、解读政策;村民们不用举手,站起来就能说。会后,问题清单、整改计划往村务公开栏上一贴,全程公示,大家看得一清二楚。
实践:“来真的”,让生态治理成效看得见
在常宁村,那只挂在古樟树下的铜风铃,如今成了村民心中的一个“信物”。锦囊里的纸条,镇人大代表定期来收,逐一登记在册、跟踪督办。“代表们不是来‘走过场、听听记记’,是真真切切帮我们办实事、解难题。”村民们的感慨,道出了对这项制度的认可。
“去年报告会上,有村民提出采摘园区应该加装安全护栏,村‘两委’第一时间争取项目资金,如今园区周边、古树旁及沿溪区域,都装上了生态围栏,既保障了安全,又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在今年的报告会上,胡华峰专门汇报了去年村民建议的落实情况,用实打实的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但村里也有绕不开的难处。一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使村里“稻蛙共生”基地面临被流转。这件事,常宁村没有回避问题、遮掩矛盾,而是在报告会上坦诚向村民说明,并在镇里指导下迅速启动产业转型——建设彩色番茄采摘园,同时延续稻虾、稻鱼生态种养模式,坚守生态循环底色。“我们还要持续推行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村里有三条底线——不减农药化肥管控力度、不降生态保护标准、不丢绿色发展底色。”胡华峰的承诺,让村民们吃下了“定心丸”。
这种“来真的”氛围,看得见的成效,让村民们从生态治理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受益者”。试点以来,当地村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明显提升。农闲时参与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成为乡村新风尚。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问题被有效解决。截至目前,试点村累计收集生态类意见建议80余条,问题整改率达95%以上。与此同时,黄村村深挖生态与艺术特色,让“生态美”转化为“人文美”;常宁村通过循环农业、农文旅融合项目,带动50余名村民在家门口就业,真正实现了“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制度:扎根绿水青山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如果说一只风铃、一场对话串起了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信任,那么整套村级生态文明报告制度的闭环设计,则在基层织出了一张细密的“民主之网”。
“意见收集—确定内容—事项报告—现场问询—清单公示—问题督办—情况反馈—跟踪监督”,八个环节环环相扣。人大代表被赋予“三员”角色:紧盯问题销号的监督员、广纳民情民意的联络员、带头参与治理的示范员。他们深度参与会前收集意见、会中问询互动、会后整改督办,通过“农家式”代表联络点、线上微信群等载体,让群众诉求“顺手提、及时办”,代表的履职方式实现了深度转变,履职效能也显著提升。
在大墅镇孙家畈村,村委会主任余悦不久前也交出了一份“生态答卷”:溪流资源被盘活了,垂钓、水上休闲开始有模有样;返乡青年开的稻香餐厅人气渐旺,春耕体验、秋收研学活动一场接一场;五幢屋自然村的生产生活水渠终于打通,多年用水难题彻底解决。报告会上,没有大话套话,只有“哪条渠通了、哪片田肥了、哪笔账清了”的实在话。
“农场配套、采摘烧烤的收益怎么核算,钱花到哪里了?”在常宁村报告会现场,村民胡姗的提问直击要害,尽显群众监督的力度。胡华峰认真回复:“收益实行规范核算、专款专用、全面公开,单独建账、按月核算,优先用于项目管护、村民用工、收益分红及生态维护,每月都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收支、用工、分红等详细情况。”他进一步说明,“村主要干部牵头负责,村监委全程审核监督,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明处,群众可查可问、全程监督。”
“这种制度,把抽象的生态文明变成了可感可触的日常。”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它既为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实的履职平台,又有效激发了村民自治活力,让党员、人大代表、村干部和全体村民深度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一探索,不仅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生态领域的实践样本,更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乡村基层从理念转化为生动现实。
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通过。在淳安人看来,这为村级生态文明报告制度提供了更坚实的“护身符”。
“我们有底气,也更有信心。”淳安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抓住法典实施的契机,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不断总结、提炼、完善村级报告制度的实践经验,让这份扎根于绿水青山的治理创新,在更多乡村生根开花、结出硕果。
根据相关实施方案,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今年村级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梓桐镇所有行政村,以及千岛湖镇、汾口镇、威坪镇等9个乡镇的部分行政村推广,让生态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为守护千岛湖“一湖秀水”、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