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下午,长宁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书面通报了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情况;审议了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和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会议还审议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戴骅对做好今年常委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五个中心”建设重要使命、法治城区建设、民生重要关切、城区治理现代化等,高质量做好年度各项工作。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动提升执行力、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上有新作为,奋力开创长宁人大工作新局面。四是坚持“四个机关”目标定位,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履职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利民、李飞、潘敏、金可可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副区长陈颖、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文波,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