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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四部门联合亮剑 违法倾倒垃圾后果严重将行拘

随着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多,部分单位和个人为图便利或私利,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垃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记者昨日获悉,对此,近日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法律适用标准,强化部门协作机制,严厉惩处违法行为,推动我市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迈入依法从严、精准惩处的新阶段。

为使执法有据可依,《意见》系统性地列举了六类应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形,为执法认定提供了清晰的标尺,主要包括非法占用不同类型土地达到一定面积、短期内多次或多点位倾倒、在生态保护等重点区域倾倒、超过体量与费用红线等情形。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予以处理,公安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等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打击违法倾倒,关键在于形成全链条、无缝隙的监管合力,《意见》的另一大亮点,就是着力构建了跨部门的协同执法体系。城市管理等部门在日常巡查、接受举报或利用技术手段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后,将按标准启动调查程序,固定倾倒数量、位置、土地性质、清理费用等关键证据。一旦认定符合《意见》中“造成严重后果”的标准,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反之,公安机关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若发现相关违法倾倒线索,也会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介入,符合条件的同样启动移送程序。这种线索共享、证据互认、双向移送的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避免了信息壁垒,极大提升了执法效能。

芜湖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明确认定标准、强化部门协同,执法行动将更加精准有力,让违法倾倒行为无处藏身。此次芜湖市四部门联合亮剑,旨在提升执法合力,形成违法必究、究必严惩的震慑效果,筑牢城市生态环境防线。”

城市闲置空地不是“自由地”,在城市的路边、空地和水塘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市容面貌,对周边环境,包括土地、水域、空气质量等造成危害,更是违法行为。保护城市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和责任,芜湖市正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强联动”的手段,织密防治违法倾倒的法治之网,也呼吁全市各单位和个人杜绝侥幸心理,规范处置各类垃圾,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若发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等违规行为,欢迎大家积极监督举报。举报电话:5013019(工作日)、5858110(24小时),主管部门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核查处理,凝聚全民共治合力,守护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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