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首页>地方频道>宁波>社会

QQ假老板“要”走6万 经办的会计、出纳都被告了

  浙江在线宁波在线讯(记者邵巧宏通讯员巍子)

  QQ里,老板发话,赶紧汇6万元到一个账号,非常紧急,30岁的出纳沈某一看是老板,也没严格走程序就把钱汇过去了。哪里晓得,发消息的竟是骗子!那6万元自然也入了骗子的口袋。

  更让会计和沈某郁闷的是,为此,他们不但丢了工作,还被公司告上了法庭。

  今年37岁的会计张某和30岁的沈某,是镇海一商品交易公司的财务。

  去年7月底,公司老板陈总用QQ给沈某发来消息,说有一笔6万元的款项要付,让她马上办。沈某看领导语气很急,急忙找会计张某把钱通过网银划了出去。

  “汇款时,我也有疑虑的,但我之前翻了以前的付款流程,也没发现付款手续要领导签字”,所以张某就直接付款了。事后,沈某去找陈总补办手续,“陈总表示并没有发出过付款指示时,才知道被骗了。随后,沈某特意打开自己QQ里“陈总”的个人资料查看,发现这个QQ的大部分信息都是和陈总QQ信息一样,就是QQ号码不同。

  她又仔细一看,原来的陈总QQ不见了。沈某再才想到一种可能,是她的QQ被人盗了,然后在把她QQ里陈总QQ删除之后,添加了自己的QQ,再把自己的QQ资料改得与陈总QQ一模一样。

  事情发生后,沈某、张某感觉公司再也呆不下去了,便双双离职,但与此同时,公司也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某和沈某共同赔偿公司损失6万元。

  法庭上,沈某、张某是极力辩称自己不存在过错,是被人骗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办理这个案子的孙法官也是头一次碰到这种事。公司一般采用内部处罚,不至于告到法院。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但同时,考虑到实践中用人单位的每一项经营活动都是由劳动者具体行为实施的,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允。故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应综合个人及单位各个方面因素予以确定。

  孙法官告诉记者,考虑到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是第三方实施的诈骗行为。同时,原告作为管理者并未对两被告进行相应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在公司监管方面也存在过错,结合两被告的工作时间较短且原告未支付两被告相应的报酬等实际情况,酌定两被告承担原告8%的损失,即4800元,对原告主张超出的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同时,若原告从骗子那里追回的金额加上两被告的赔偿金额超过6万元,原告也同意将超出部分返还被告。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662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