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0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1999年条例颁布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系统性修订,共作出20处修改。 对普通人来说,真正值得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这笔钱能不能更方便地拿出来用?答案比过去三十年里的任何时候都更接近“能”。
一、账户里的钱,终于有了更多出口
在北京,一位两个孩子的母亲对这次修例的感受很直接:“以前感觉公积金只能用来还房贷,以后连物业费都能付了,这笔钱一下子‘活’了。”
在安徽安庆,一位女士去年夏天添了一对双胞胎,想把次卧重新装修、买儿童床和宝宝用的桌椅。当地新政出台后,她在政务APP上传了身份证、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的照片,“下午1点申请适幼化改造,2点多就到账了3万元”。
这些不是孤例。新条例将公积金提取情形从6种扩展为9种,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一兜底条款。同时,租房提取取消了“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过去这条规定把大量租房者挡在门外,账户里的钱看得见摸不着。
变化背后是一个简单的现实:很多人的住房需求已经不是“再买一套”,而是把现在住的这套弄好一点。 有研究机构专家分析,在不少城市,新购房需求已不像以往那样集中,多数缴存人至少已完成首次购房。围绕庞大的存量住房,装修、物业费等需求明显增多。
但“让已有的钱更好用”只是第一步。要理解这项改革的完整逻辑,还必须回答一个更根本的问题:这笔钱到底有多少,为什么过去很多人想用却用不了?
二、10万亿里,真正“躺着不动”的钱有多少
围绕公积金,“沉睡的10万亿”这个说法流传很广,但它其实是一个不太准确的概括。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末,全国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约10.93万亿元。但有专家指出,这10.93万亿中,有8万亿以上已经形成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已经发放给购房者,一直在发挥作用,不能简单叫“沉睡”。扣除贷款余额后,真正可用于日常提取和放贷安排的资金约为2.9万亿元。
2.9万亿仍然是一笔巨款,而且它的使用效率确实在下降。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从2021年的82.2%降到了2024年的75.2%,退休等非消费类提取在上升。到2024年末,剔除提取和贷款后的沉淀资金已累计约2.9万亿元。
更值得关注的是使用率的分布。2024年,缴存公积金的1.76亿人中,提取人数只有8127万,占比46.1%。超过一半的缴存人当年没有动用过账户里的钱。
有住房政策研究人士分析过原因:新市民和灵活就业群体买房比例不高,提取公积金的比例也不高,缴存积极性自然低;在旧房改造、加装电梯等方面,提取规模不大,甚至存在障碍;跨区域的贷款和提取也有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换句话说,钱不是不够用,是很多人想用但用不了。 而“用不了”的人群中,有一类人尤其突出:他们甚至从来没有过公积金账户。
三、更大的变化:那些从来没有公积金的人
如果说提取范围扩大是“让已有的钱更好用”,那么覆盖面扩容则是“让更多的人有钱可用”。
新条例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全国超过2亿灵活就业群体,包括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络主播、自由职业者等,第一次在国家法规层面被纳入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而不再只是少数试点城市的局部探索。
深圳一位外卖骑手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她从企业离职后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一度停缴。没有单位挂靠,就没有渠道缴存,想享受低息贷款更是难上加难。深圳是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试点城市之一,她通过“深圳公积金”APP快速开户,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与周期,收入波动时可按季缴存。2025年8月,她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贷低不少,每月能省一笔利息。
在北京跑了一年多外卖的一位骑手听说新政后说:“以前觉得公积金是‘有单位的人’才能享的福,轮不到我们。以后可以自愿交了,我打算去了解一下。”
这种从“单位人”到“灵活就业人员”的转变,背后是一个被长期忽视的事实:中国的就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而公积金制度的设计逻辑还停留在“一份工作干到退休”的年代。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分3批推进36个城市开展试点,目前已有200多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其中70%是新市民等群体。
不过,国家层面的修例并不是这场变化的起点。在很多地方,公积金的使用场景早已被悄悄拓宽,国家修例更像是一次对既有现实的确认和统一。
四、地方跑在前面,国家在后面确认
这次修例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很多变化不是国家先规定、地方再执行,而是地方先试、国家后确认。
内蒙古和甘肃多个城市早就允许提取公积金缴纳取暖费;湖北十堰允许提取公积金购买同小区车位,5年内凭发票最高可提车位总价;陕西延安一次性推出七大新增提取场景,涵盖取暖费、车位储藏室购置等;湖南郴州新增车位购置、物业费缴纳等提取场景,所有新增业务全部开通线上办理通道。
在装修提取上,各地标准差异很大。北京按装修增值税发票金额的50%核算,单套最高25万元;陕西汉中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单套最高20万元;安徽淮北允许居民根据厨卫改造、全屋装修的施工进度,灵活选择一次性或分多次提取。新政实施以来,当地装修提取业务已办理1934笔,提取总金额超1.9亿元。
有法学学者指出,当前各地的政策创新都紧扣“居住”主题,适老化改造、适幼化改造、加装电梯、支付物业费或住房租金等,均是住房及其衍生需求的合理延伸。
这次修例把这些地方经验在法规层面做了确认和统一。说是“顶层设计”,不如说是对已经发生的现实的一次制度确认。
五、真实的矛盾,不能装作不存在
修例不是没有争议。最核心的质疑是:提取范围放宽后,公积金资金池会不会被抽干,等到真正需要贷款买房的人来申请时反而没钱了?
有专家对此的回答是:用途拓展本身不会导致资金安全意义上的“穿底”,流动性管理需要各城市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审慎把握。 同时,不同城市之间的资金状况差异很大,不能一概而论地把流动资金都视为“沉睡”。如果不充分考虑城市间差异,将提取范围统一放得过宽、要求过于刚性,部分流动性本就不宽裕的城市在应对住房贷款等核心需求时可能面临压力。
这个提醒是实在的。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全国余额无法统一调剂。一些人口流入城市的贷款和提取压力大,另一些城市资金沉淀多。修例在放开提取的同时,也同步收紧了风控: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的,责令限期退回,3年内不得提取或使用贷款;违法获得贷款的,5年内不得提取或使用贷款。缴存记录实现全国互信互认,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一手放宽使用,一手收紧信用,这才是这次修例完整的逻辑。
六、制度在回答一个不同的问题
1999年公积金制度成型时,它回答的问题是:一个单位职工,怎么攒够钱买第一套房? 那是一个住房严重短缺、购房是绝大多数人核心诉求的年代。
2026年修例之后,它开始回答另一个问题:一个在城里生活的人,不管有没有“单位”,怎么用一笔长期的住房储蓄,让自己住得更好一点?
从“买房专用”到覆盖租房、购房、装修、物业费,从单位职工专享到外卖骑手也能自愿缴存,从“跑断腿”到“指尖办”,公积金制度正在从一套“购房融资工具”,变成一张跟人走的“住房账户”。
这个转变不会一夜之间完成。地方执行细则还在陆续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积极性还需要时间验证,资金流动性管理也需要每个城市根据自己的情况精打细算。但方向已经清楚了:这笔钱,首先是你的,然后才是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