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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航中心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签订协同联动工作协议

  2026年10月10日,市港航中心分管同志及相关部门,赴崇明区长兴岛公务码头,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海事局船检管理处、吴淞海事局、崇明海事局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工作交流,并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共同签订协同联动工作协议。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本次活动以签订协同联动工作协议为核心成果,坚持“机制共建”与“联合共治”并行。一是签约共建,健全协同机制。在与会人员共同见证下,市港航中心与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共同签订协同联动工作协议。协议聚焦商渔船防碰撞要点,明确信息共享、联合联动、宣传培训等事项,推动双方从“各自履职”向“协同共治”转变、从“临时联动”向“长效常治”提升。二是共商共研,夯实协同基础。各单位分别交流近期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渔船检验专项治理、重点水域通航秩序、渔船动态监管、商船航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和应急联动等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提出下一步协同联动措施,为协议签订和机制运行打牢基础。

  下一步,市港航中心将巩固本次交流研讨成果,推动协同联动工作协议落地见效,全力促进上海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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