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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质量就业创业 杭州扶持优惠政策“再升级”

 

  图自网络

  浙江在线-杭州频道6月11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王佳 唐骏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听证。

  根据《意见》,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杭州将出台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

  坚持就业优先,拓展新兴业态就业渠道。比如,通过做大做强信息经济“一号工程”,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特色小镇发展质量等,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优化创业生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这方面的举措主要是加大对创业平台及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进行扶持。比如,经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可按实际成效给予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其中孵化未来产业创业项目的,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还有,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认定,可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实施精准帮扶,促进各类群体稳定就业。比如,针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一次性3000元。针对过剩产能企业职工,支持去产能企业挖掘内部安置潜力,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稳岗补贴标准。针对外来劳动人口,要逐步使其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对促进残疾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意见》也提出专门的举措。

  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要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就得有高质量的服务体系。《意见》提出,要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

  该《意见》在网上听证截止日期为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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